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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主要采用战略配售和固定收益两种投资策略:以战略配售方式进行股票投资,参与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分享公司成长及价值实现;同时,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十九大以来,新经济产业政策频繁出台,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批准了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允许开展CDR试点,并鼓励未上市的新经济创新型企业IPO。同时也设立了一定标准:新经济、大市值、高营收。 IPO制度迎来重大变革,海外创新科技巨头公司以CDR形式加速回归A股,入选优质标的,优先战略配售公募基金。

战略配售:是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最大特点是能够保证参与人以企业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获得确定且高比例的新股配售份额,优先获取优质资产。

中国存托凭证(CDR, China Depository Receipt):是指在境外离岸市场已上市的企业在中国发行的存托凭证,可供境外注册上市的企业实现“A股IPO”。

新经济企业范围:①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②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个人客户通过申购战略配售主题公募基金实现投资境内外顶尖新经济企业的梦想。实现投资顶尖科技创新企业的梦想。目前已在或拟在境外上市的科技企业将成为我们的潜在投资标的。CDR的归回将拓展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使A股投资者能够把握珍贵的投资机会,参与优质上市公司价值投资,享受到互联网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

科技龙头回归A股,公募基金产品助力境内投资者参与投资机遇。


本基金在成立运作的初始3年封闭运作期内,主要采用战略配售策略和固定收益策略。

普惠金融:普通投资者通过申购公募基金将成为知名科技企业的战略投资者。享受和全国社保、养老金等机构同等的配售优先权,有望享受100%中签(宁德时代中签率0.09%),个人投资者获得过往难以触及的投资机会,科技龙头公司投资机会普惠大众。

低费让利:金融机构让利力度前所未有,管理费和托管费都不到普通基金的十分之一,每年费用计提设置上限,普通投资者能够以低成本、低门槛参与顶尖科技公司的价值投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境内管理基金规模领先、综合实力雄厚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服务机构客户超过4万户,服务公众持有人超过5400万户。华夏基金秉承“为信任奉献回报”的企业宗旨,注重将投资收益及时转化为红利,为投资人创造了丰厚的回报:公募基金成立20年来,全行业累计为持有人盈利2.23万亿元,其中华夏基金盈利2119.72亿元,位居榜首;全行业分红2.06万亿元,其中华夏基金分红1383.20亿元,同样是第一。华夏基金旗下共有4只基金成立以来收益率超过10倍,华夏大盘精选成立以来收益率更是高达22.31倍,是20年来整个公募基金行业收益的“珠穆朗玛峰”。(数据来源:华夏基金,银河证券,截止2018年3月31日)

华夏基金在业内最早提出了“研究创造价值”的投资理念,吸收了大批海内外专业人士,选拨了知名高校的优秀人才,构建了精英荟萃的投研平台,投研决策和风控机制成熟,打造了业内规模领先、优秀的投资团队。投研人员约200人,实现了全行业覆盖,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基金名称 华夏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类型 混合型(灵活配置)、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代码 501186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在AAA(含)以上的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在封闭运作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其中,股票投资部分将以战略配售方式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0%
运作模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每6个月受限开放一次,每个受限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首个受限开放期的起始日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受限开放期的起始日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的受限开放期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业务。在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可以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但不接受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的受限开放期内暂时只接受场外申购,不接受场内申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受限开放期内开放场内申购,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为普通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华夏兴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内、场外申购和赎回。
募集方式 场外公开发售,金额申请。
募集上限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50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50亿元,募集上限为50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募集对象 1.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定机构投资者,特定机构投资者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2.本基金将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优先向个人投资者发售;若截至2018年6月15日基金累计认购未达500亿元募集规模上限,则继续于2018年6月19日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向特定机构投资者发售,其中社保基金和养老金优先确认,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其次确认。
单账户上限 在封闭运作期内,单一个人投资者认、申购规模合计不得超过50万元。
单账户门槛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场外代机构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收益分配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能为现金分红,具体权益分派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特殊风险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3.本基金主要参与战略配售股票的投资,战略配售股票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战略配售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4.本基金采用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通常有一定限售期,因此,本基金投资面临限售期内标的无法交易的风险。
5.基金在满三年封闭运作期后,将转为“华夏兴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开放申购与赎回以及基金费率结构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做相应修改,投资者将面临基金投资风格、费率结构等发生变化的风险。
费率构成 在封闭运作期内,管理费:0.10%;托管费:0.03%,且每年累计计提的管理费与托管费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
开放运作期内费率见转型后部分。
基金认/申购费(受限开放日)
投资者类型 前端认/申购
费率(受限开放日)
个人投资者 0.6%
特定机构投资者 每笔1000元

“华夏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封闭运作期满后,即自动转型为“华夏兴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基金名称 华夏兴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类型 混合型(灵活配置)、契约型开放式(LOF)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市场机会,追求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本基金主要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个股。定性分析包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竞争优势、经营理念及战略、公司治理等。定量分析包括盈利能力分析、财务能力分析、估值分析等。本基金将综合采用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ˣ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ˣ30%
收益分配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能为现金分红,具体权益分派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1.2%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 0.75%
30天以上(含30天)-365天以内 0.5%
365天以上(含365天)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天不满9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90天不满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180天(含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其他费用 管理费 托管费
1.50% 0.20%

各大银行、证券公司等有售

本资料仅为宣传用品,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封闭三年,产品不保证盈利,可能亏损。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以1元初始面值认购基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净值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为混合基金,0%-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属于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风险(R3)。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本产品由华夏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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