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变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要求,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我司聘请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银河证券对我司旗下公募基金进行适当性风险等级评价(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等对产品风险等级评价另有要求的除外)。
根据银河证券的评估结果,我司决定自2025年1月9日起调整旗下港股通和QDII基金中的红利/高股息主题指数基金的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调整前风险等级 | 调整后风险等级 |
159726 | 华夏恒生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ETF | 中高风险(R4) | 中风险(R3) |
017610 | 华夏恒生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ETF联接发起式A | 中高风险(R4) | 中风险(R3) |
017611 | 华夏恒生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ETF联接发起式C | 中高风险(R4) | 中风险(R3) |
513910 | 华夏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ETF | 中高风险(R4) | 中风险(R3) |
021142 | 华夏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ETF联接发起式A | 中高风险(R4) | 中风险(R3) |
021143 | 华夏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ETF联接发起式C | 中高风险(R4) | 中风险(R3) |
银河证券公募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与说明、我司公募基金的适当性风险等级已在官网公布,投资者可登陆我司官网查询、了解,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818-6666咨询。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