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用户协议
本协议是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夏基金”)与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您”或“用户”)就您使用华夏基金服务相关操作的有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在使用华夏基金提供的相关服务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授权、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以粗体划线重点标识的条款。如您不同意本用户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停止使用华夏基金服务;您一旦使用华夏基金提供的相关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用户协议各项内容,包括华夏基金对用户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我们的用户。
一、 总则
1.华夏基金服务、相关服务: 指用户在华夏基金平台(指华夏基金运营的移动应用程序或者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华夏基金管家APP、微信官方账号、链接跳转H5等网络平台)的文章评论区、直播讨论区等模块中,通过注册相关账号进行评论、留言等信息发布服务,具体服务以本公司实际提供为准。
2. 当用户使用华夏基金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华夏基金在该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3. 华夏基金用户协议以及各项服务条款和公告可由本公司更新。用户在享受各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协议以及该项服务的相关协议。用户如继续使用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服务。
二、 账号注册与使用
用户使用部分华夏基金服务时需要注册账号,当用户注册和使用账号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1. 用户注册成功后,华夏基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用户应当对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2. 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华夏基金平台账号并成为华夏基金用户,使用华夏基金服务。
3. 用户在华夏基金提供的相关服务中注册、使用的名称、头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用于标识用户账号的信息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1) 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2) 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3) 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4) 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
(5) 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
(6) 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7)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信息内容使用规范”第1款规定;
(8)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本公司有权对用户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用户在账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上述规范,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注册后,如发现账号名称、头像等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经华夏基金审核,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收回等措施,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 信息内容使用规范
1. 用户在使用华夏基金服务时,必须遵守《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用户不得在华夏基金平台评论、分享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12)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13)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14)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15)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16) 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17)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18)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19)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果华夏基金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华夏基金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管理或删除;管理或者删除的标准,由华夏基金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制订。
3. 华夏基金有权对用户发表在华夏基金平台上的内容进行筛选,并决定是否可以在华夏基金平台公开展示。
4. 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华夏基金服务。
5.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华夏基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华夏基金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及时给予华夏基金相应的赔偿。
6. 用户理解,如果华夏基金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属于上述“信息内容使用规范”第1款所列内容之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华夏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信息。
7. 华夏基金设立公众投诉、举报平台,用户可点击华夏基金管家APP“在线客服-投诉/建议”入口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18-6666)向本公司投诉、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传播活动、违法有害信息等内容,本公司将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的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健康良好的网络空间。
四、 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1. 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提供的华夏基金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本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向用户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本公司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服务器稳定性、第三方服务瑕疵、第三方网站、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能正常使用华夏基金服务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若发生该等中断或中止服务的情形,华夏基金将尽可能及时通过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短信提醒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受到影响的用户,但华夏基金不对是否发出通知或通知是否送达承担任何义务,并且华夏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为了整体服务运营、平台运营安全的需要,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服务/功能设置、范围,修改、中断、中止或终止华夏基金提供的相关服务。
五、 免责申明
1. 用户在使用华夏基金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因其使用华夏基金服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华夏基金不对用户使用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2. 华夏基金通过华夏基金平台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华夏基金用户发布的、华夏基金邀请的嘉宾提供的),华夏基金并不能保证其完全实时或完全准确,也不表明华夏基金证实其描述或赞同其观点。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者其他实际的操作意见,用户据此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华夏基金不能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问题、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华夏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4. 华夏基金不能对用户在使用华夏基金服务时发布、传播的内容的正确性进行保证,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用户使用华夏基金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
六、 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并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方可使用华夏基金提供的相关服务。
2. 华夏基金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华夏基金将依赖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判断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应在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以及在监护人指导下正确使用华夏基金服务。
3. 未成年用户及其监护人理解并确认,如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4. 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请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使用期间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2)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3)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4)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七、 个人信息保护
对于华夏基金会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您享有何种权利,您还可以阅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隐私权政策》予以进一步了解。
八、 知识产权
1. 在华夏基金平台发布的内容,您应保证您为著作权人或已取得著作权人或其他就上述内容享有合法权利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且该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第三方提出关于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异议,华夏基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删除相关的内容,且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给华夏基金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全额赔偿。
2. 用户发布上传到华夏基金平台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均归用户本人所有。
用户同意,就以上内容授予华夏基金具有其全球范围内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华夏基金有权将内容用于其他合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者全部地复制、修改、改编、翻译、组装、分拆、推广、分发、广播、表演、演绎、出版。
您进一步同意,华夏基金有权以华夏基金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委托第三方针对侵犯以上权利的行为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行政投诉、平台投诉等,并获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获得的救济。
九、 通知和送达
用户知晓并且同意,华夏基金的各类通知,通过网页公告(登录网址www.chinaamc.com)、系统通知(可在平台“消息中心”查看)、短信进行,通知发出时,即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用户对华夏基金的通知,需要通过华夏基金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如出现纠纷,用户和华夏基金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 解释权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华夏基金保留对本用户协议的最终解释权。